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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5〕1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申报相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自2016年2月15日起,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和延续甲级资质需同时进行网上电子化申报和纸质申报。
二、企业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
企业需要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同时进行网上填报。
1.登陆省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生成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申请表。
2.登录部系统(网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按照部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企业应确保网上申报材料清晰和完整。企业在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后,通过部系统打印生成的相关纸质材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二)企业自行核查。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与在部系统和省系统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应一致。
(三)主管部门核对原件真实性。企业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省属国有企业(广东省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的企业直接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
主管部门核验后,应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加盖核对章。
(四)递交申报材料。企业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包括:
1.省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2.部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材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单位盖章)。
3.经主管部门核验原件的纸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企业申报上述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我厅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办理指南”栏目公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配合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申报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厅行政许可管理处(020-83133642)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