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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8-08-22

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批复同意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方案》(建办市函〔2018〕120号)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建筑行业管理,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2018〕120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深建设〔2018〕38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核查范围与内容
  (一)核查范围
  我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发文之日起新申请、增项)的建筑业企业。
  (二)核查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信息核查内容为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用代码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人员信息包括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以及上述人员最近一个月的社保情况。
  具体核查内容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二、工作安排
  (一)采用“谁审核谁负责”的分级核查原则,我局核准的资质由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信息核查。“三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二)我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发文之日起新申请、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应当立即开展自查,按照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所列的核查项,迅速完善“三库一平台”中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并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于2018年10月25日前提交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业务办理中心3号窗口,业务咨询:黄工、孟工,咨询电话:28589878)。
  (三)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分级核查的职责,对照“三库一平台”数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涉及人员业绩的工程技术资料等情况进行核实。建筑业企业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核查人员按照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所列的核查项,进入核查企业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相应页面,同时对照注册人员和工商登记等政务数据、企业提供的书面核查材料对入库信息进行逐项核查,填写核实意见,使用行政服务卡进行数字签名和确认。
  (五)核查完毕后,系统自动记录核查人、核查机构、核查时间,作为数据索源追责的依据,并按照附件5、附件6、附件7表格所列核查项目自动同步生成企业专属网页和个人专属网页,但未通过核查的信息除外。
  (六)经核查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建设主管部门要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限三个月内完成整改,责令整改企业须提交整改材料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进行复核(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3楼1310室)。整改期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的,依法处理。
  (七)为更好地推进“三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附件8表格要求报送一名联络人,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附件8发送至建筑业管理科邮箱:468740348@qq.com。
  (八)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数据核查系统的实时维护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径向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龙赛姗,联系电话:020-87259834,工作QQ群名称:建筑业企业信息核查群,群号:577514429)咨询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开展“三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核查,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本次核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企业应按时间节点要求,对照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所列的核查项,及时提供核查资料。对按时提供材料并核查真实的诚信企业,在增项申报时予以绿色通道。对不按时接受材料核查的失信企业,将列入不守信“黑名单”予以通报。若发现入库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将其失信行为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并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
  (三)秉持廉政,严守纪律
  工作人员在本次核查工作中,须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联系被核查企业或接受请托。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龙岗区核查企业名录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
        5.企业基本信息表
        6.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7.技术负责人员基本信息
        8.企业联络人信息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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